曾經在書上看過這麼一段話,說想要忘記一個人21天就夠了,前面一星期你會有撕心裂肺的感覺,會覺得離開這個人仿佛活不下去,每天都是以淚洗面。

晚上睡覺的時候會夢見,睜開眼打開手機就會不自覺的想到他,想他會不會給你發信息,會不會找你,但是迎接你的只有失望。

到了第二個星期會稍微好一點,起碼不會以淚洗面,不會太過於撕心裂肺,但還是每天都想,睜開眼睛就想,無緣無故會難過。

等到最後一個星期時,你的眼淚仿佛慢慢在流干,它變得越來越少,你已經開始適應沒有一個人的存在,意識到就算沒有他的存在生活還在繼續。

21天過去以後,你會刻意的忘記他也不會無時無刻的難過,只會在不經意的看到或者想起時,還有心酸的感覺流淚的衝動,直到所有的感覺都消失,就證明你開始重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