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娘正坐在牛車上,搖搖晃晃的看着眼前的鄉間小道。

前面錦榮趕車,大伯坐在後面,最後他還是被錦娘說服了,帶着大兒子準備走這一遭。

那字據他還留着,只是年代久遠,已經泛黃變脆,被大伯小心翼翼的收到快里。

他們的字據寫的是五年,沒被改過,只是當時員外勾結縣令,欺負他們孤兒寡母,說他們的字據才是偽造的,白紙黑字都算不得數。

女人上不得公堂,錦娘奶奶又沒個主見,也就吃了這個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