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點點頭,拿着黑色的本子往前邁了一步,大聲的讀到:

今因本人身患病症,需要交代後事,所以立下遺囑,以此公證,個人財產交配如下:本人旗下有3家企業公司,這三家企業公司由直系親屬順位繼承人凌振洋接任,公司名下的35%的股份其中30%交給凌振洋先生,剩下的5%由前妻樂薇女士繼承,名下的房屋及個人財產由凌振洋先生和前妻樂薇女士共同分得。

律師念完遺囑後,樂薇滿臉得意,但是凌振洋卻黑了臉。

他怎麼都沒想到父親會給自己來這麼一手。

個人財產共同分得,這很明顯自己要和母親來一場爭奪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