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不會,我媽巴不得我早點把這玩意兒送人,賣又不值幾個錢,丟掉又可惜。」付正腦袋搖得跟個撥浪鼓似的。

他這話半真半假,黃娟當初把這鐲子給他的確是想他拿去送人,不過更深層次的意思就是拿去送給喜歡的女生。

那時候付正還在讀大學,學生談戀愛很正常,黃娟就是想他能在大學找對象,免得以後出社會了找對象就更難了。

那時候物質上的概念還不成熟,送這個東西還是挺能討女孩子歡心的。

眾人被付正的話給搞得無語,之前有點不信付正說這是被他媽媽嫌棄的東西,然而付正再次重複,讓眾人無語哪有人這麼直白說自己送給別人的禮物是雞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