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要求,魏南風果斷回絕,他給總經理的回覆是:「如果你要這次活動百分之三十的利潤,就要再給百分之二十一的股份,否則免談。」

前面百分之三十,後面百分之二十一,加起來就是百分之五十一,等於完全控股,總經理哪裡會答應。

他可以接受擁有一個新的合作夥伴,卻無法接受公司這麼輕易被收購,落差感實在太大了。

魏南風也不跟他多說,八百萬收購百分之三十股份的事情,可以先定下來,其它的事情你可以繼續考慮,什麼時候願意了,什麼時候再打電話說這個事。

總經理那邊對於股權收購自然沒什麼異議,答應後天太陽升起之前,就派人過來簽正式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