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璽中央公園,這曾是王帝君一家三口生活的地方,但隨着陳柳珺的一把火,他的房子已經化為一片廢墟。不僅自己家被燒毀,左鄰右舍的房子也或多或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因此王帝君剛在自家門口露面,他就被鄰居們圍住了。

「好啊,你可算露面了!你家的火把我家的房子也燒着了,必須賠錢,少於一百萬我跟你沒完!」

「就是,我家陽台上的床單都被燒了,防盜網也被燒得焦黑,不賠個百八十萬這事兒沒完。」

「王帝君你還有臉回來,你家那個賤人不僅賠錢還對我們破口大罵,這是對我人格的侮辱。你必須加倍賠償,我要兩百萬!」

「老婆不管老公管,你要是不賠我一百萬我就從你家窗口跳下去!」

四個女人的嘴巴一個比一個厲害,一張口就是百萬賠償起步,真當他是冤大頭啊!

「夠了!都給我閉嘴!」

王帝君怒吼一聲,四個女人立即鴉雀無聲。

王帝君沉着臉道:「這房子寫的是陳柳珺的名字,她才是戶主,要賠償找她要去。另外,我已經有證據證明火是陳柳珺放的,我現在就可以把證據她的電話給你們。」

那些女人頓時不幹了,依依妖妖地又吵起來,大罵王帝君沒良心。

啪!

王帝君把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請柬掏出來,拍在被燒得漆黑的牆壁上。

「看到沒?我和陳柳珺已經離婚了,她給你們造成的損失跟我沒有任何關係。」

「不過我也不是一個喜歡推脫責任的人,他們三天後在喜來登大酒店舉辦婚禮,只要你們願意跟我去鬧,我保證你們每個人至少獲得五十萬賠償。」

五十萬!

雖然沒有她們漫天要價那麼高,但女人們仍然眼睛放光。

但她們不只是只知道要錢的蠢貨,當即就看穿王帝君是在利用她們。

「小王八你牛啊,不賠錢就算了還想利用我們,你怎麼不去死啊?」

「就是,別以為就你腦子好使,我一眼就看穿你是在利用我們去大鬧婚禮,我才不會上你的當。」

「總之一句話,賠錢,不賠錢你今天別想走!」

王帝君冷冷道:「你們愛去不去,反正你們都知道我有多窮,就算你們去法院告我我也沒錢賠,你們自己看着辦!」

說完,王帝君衝破他們的阻攔,迅速離開。

四個女人看着他遠去的背影氣得直跺腳,「這小王八蛋這是鬼精,接下來我們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馬上去做橫幅和標語,三天後去喜來登大酒店鬧去。就算要不來一百萬,也至少弄十萬八萬回來挽回損失。」

四個女人一合計,最終還是決定跟王帝君合作。

作為八卦女人,她們太清楚王帝君的家庭地位了。平時連瓶水都不捨得買的人,根本不可能指望他有錢賠。

從小區離開之後,王帝君來到一牆之隔的橙語網咖,找到正在打遊戲的老畢,啪一下關了他的電腦。

「草,誰他媽打斷老子玩遊戲?活膩歪了是嗎?」

老畢猛地從椅子上跳起來,可當他看到是王帝君之後,臉上立即堆滿笑容。

「王……王哥……您來了啊……」

王帝君在意氣風發的時候曾經救過老畢一命,還給他的網吧會員卡衝過十萬塊,老畢從此對他死心塌地。即使後來王帝君沒落了,老畢仍然是最講義氣、最尊敬他的人。

王帝君拍拍他的肩膀說道:「別緊張,你先坐,哥今天有件事要求你。」

老畢立即拍着自己的胸脯說道:「王哥儘管吩咐,我老畢一定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他這可不是吹牛,而是真的敢這麼做。

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這種誓言,在他們這些混江湖的小人物身上最能體現。

王帝君道:「沒那麼嚴重,只是讓你查點資料而已。」

他把陳柳珺和周新的照片遞給他:「三天內,我要你查清這對狗男女的所有不正當勾當,最好是有照片和視頻,能做到不?」

老畢一看照片頓時瞠目結舌:「王哥……這不是你老婆和你兄弟麼?當年你可沒少帶着他一起喝酒泡吧。」

王帝君嗯了一聲,承認了,「曾經是兄弟,現在是情敵,他把我老婆拐到手了,綠了我。」

老畢咕咚咕咚地咽了幾口唾沫,大罵道:「格老子的,連我王哥都敢綠,老子非得弄死這對狗男女不可!」

「王哥你放心,不論這個任務有多難,老畢我一定幫你完成!」

他當着王帝君的面打通微信群電話,大吼道:「都別玩了,立刻來橙語網咖集合,老子要帶你們幹大事了。」

從橙語網咖出來,王帝君覺得還不保險,猶豫再三之後還是給蕭若瑄打了個電話。

半小時後,他們在一家奶茶店重逢。

蕭若瑄聽完他的要求大感驚訝:「你有沒有搞錯?我身為江波市第一美女總裁的承諾可是很值錢的,你竟然用一個機會去查這種破事?你不怕自己後悔?」

整個江波市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得到她的幫忙,有的人甚至願意為此付出高昂的代價。可王帝君一點都不懂得珍惜,竟然用這麼珍貴的機會去報復前妻。

王帝景卻說道:「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若是這麼屈辱的事情我都憋着忍着,我這輩子都會抬不起頭,更無法為我女兒樹立一個正確的榜樣和價值觀,我會害了她。」

「此仇不報非君子,就算傾盡所有我也毫不在乎,你到底幫還是不幫?」

王帝君的話讓蕭若瑄大為震撼,王帝君活得太光明磊落了。他不僅要報仇,還要讓女兒知道什麼叫對與不對。

這是一個好父親,這是一個真大丈夫!

她吐出一口濁氣,沉聲道:「沒問題,這個忙我可以幫,而且這次算是我送你的,不計在那三次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