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動話語,她開口道。

「你只知道我是林兆鈞的女兒卻不知道在我身上發生了什麼樣的故事,他從我懂事的那天開始就沒有抱過我,也沒有帶我去過公園,他待我還不如一個陌生人,在我十二歲那年,他不顧我的死活將我遺棄在米蘭的街頭,十二歲的孩子你指望她能懂多少?

那時還下着雪,我身上穿的就是破舊的衣服,沒有錢吃飯就去垃圾堆中翻食物,沒有地方避寒就待在別人的車下,那個時候我覺得自己像極了賣火柴的小女孩,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死去,但是有些遺憾的是我的生命里比較頑強,竟然活了下來。

從十二歲那年開始我就是一個人長大,身邊沒有任何親人,打工,做着最苦最累的活,只為了能有一頓飯吃有一個地方睡覺,等到再次遇到他是你讓我去他的公司,我那時並不知道你們之間的關係,但若是說不恨他又怎麼可能?

但是我並沒有做過任何事,倒是你總在我面前說他送給你的禮物,我不稀罕,這些不是重點,等了那麼久,我終於可以幸福,所以打算忘記他,自然和你做朋友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