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很簡單,兩國從此互不侵犯,宇國由此退出反夏戰盟,和夏國軍建立友好的戰略關係並賠償四百億人民幣,可以分期支付。

作為交換,夏國不僅答應會在戰後釋放包括將軍在內的九千八百一二名俘虜,還會支持有關女皇領導的皇權制度,只承認宇國皇權制度的合法性。

簡單點來說就是夏國只認浴仁女皇這一方的國家領導者,對他其他勢力不予承認。

不過這個條款並沒有什麼實際的作用,若是新政上台,這個條約自然也就是作廢了。浴仁女皇的意思很簡單,那就是在接下來的集權鬥爭中,夏國要站在她哪一方!

總得來說,這兩個條款都在雙方可以接受的一個範圍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