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長大人,我老公昨日在孔雀溝,與毒販激戰,被對方打穿了手掌,現在正在醫院接受治療,你們沒有權利在這個時候把他帶走吧?」

蘇佑希說道。

根據她的常識,就算是再惡劣的殺人犯,在判刑之前,也應該享有被醫治的權利。

「照你這麼說,只要他身上一直有傷,我們就不能抓他了?」

向濤冷笑一聲,「蘇小姐,我希望你明白,醫院不能成為任何人的避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