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個投資商開口道:「陳總啊,你是不是傻,因為一個小小的設計師賠償兩億,你認為值嗎?還不如將她交出去呢,你也好給我們一個交代,做人別這麼傻。」

「而且這個設計師,私自用別人的專利,就應該被抓起來,你不要管她了吧。」

陳藝伸手抓住楊婷的胳膊,先是看了一眼江夜。

然後掃視眾人,彎腰道歉後,鏘鏘有力道,「關於這件事情,是我陳藝做的不對,沒有提前和楊婷溝通好,但是我不會因此將楊婷交出去的,你們說我傻也好,說我瘋子也罷,但這是我陳藝的做人原則,只要加入藝夜集團,就是我的家人,我不會因為錢財,而出賣員工,以及浪費員工的青春。」

「就像江總說的一樣,我們集團給員工佩戴手錶,就是寓意珍惜時間,如果楊婷進入坐幾年牢,幾年青春白白浪費,現在我寧願用兩億元,買她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