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員很好奇的打量着我們,又例行公事地問了問,什麼有沒有人調解過,還有沒有迴轉的空間之類的云云。

我直接跟辦事員說:「嫁豬嫁狗我都不會再和他一起生活。」

我的態度堅決,辦事員也只是例行公事的詢問,沒打算讓我們破鏡重圓。

所以離婚一人交了12塊錢工本費,這事就算是完了。

因為我們之間沒有財產的糾葛,後來我在離婚協議書上添了一條,當時何聰的房子我可是拿了20萬出來裝修,房子跟我沒有一毛錢關係,現在離婚了我肯定要把我的錢給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