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除了去家廟陪娘,我只守在落軒閣,府里的恭賀我都推了,爹第一次隨我的任性,或許只要我同意嫁了,就是為婁家爭了臉面了吧。

這十天,我沒有見過黎安,他亦沒有來過,人生,便是這般的無奈,心已傷得不知道痛的滋味,原來,愛愈深痛愈深吧。

我告訴我自己,從此,我不會再愛,即使是我的夫君,愛了,再失去,那種錐心的感覺我再也不想要了。

寧願被愛被捧在手心裡,也不要再去愛上一個人。

五月初五,據說是一個吉祥的日子,這一天是我出嫁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