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超,今年23歲,在一家廣告公司上班。

我沒有讀過大學,高中畢業後就去當兵了,沒辦法,家裡實在太窮。

七歲那年,我爸醉駕,從不喝酒的他,和我姑父喝得爛醉。回來的路上碰到闖紅燈的大貨車,大貨車打方向盤,躲閃的時候側翻,車上拉的幾十噸的鋼材滑了下來,把大眾小轎車砸成了一張鐵皮。我爸媽,連我姑父三人,都……

從那以後,我姑媽成了我的監護人。

我再沒穿過一件新衣服,穿的都是我表弟的舊衣服,我比他個子高,衣服穿在身上都像縮水的一樣,無論春夏秋冬,腳踝都是露在風裡的,冬天連膝蓋上都是凍瘡。

我爸媽是做生意的,給我留下來不少錢,可我那個時候年紀太小,什麼也不懂,這麼些年下來,已經被我姑媽轉移得差不多了,只剩一套別墅還在我的名下,她賣不掉,就帶着一家人住了進去。

我姑媽恨透了我,三天兩頭打我。我十歲生日時,她喝醉了,抓着我的頭往馬桶里按,我差點被她淹死在馬桶里,那感覺瀕死的恐懼感,我至今忘不掉。

後來我表弟——也就是我姑媽的兒子把這事兒一通編排,傳得全校都是,說我在家裡喝馬桶里的水,腦子有問題。學校里的人背地裡都說我有神經病,腦子有問題,沒人願意搭理我,一直到高中畢業,我都沒有一個朋友。

上高中後,我們班有個女生叫林芳,長得特別漂亮,眼睛水汪汪的,腰也很細。

我上課的時候經常偷看她,晚上做夢也會夢見她,發呆的時候也會想到她。

不過我只敢在心理偷偷暗戀她,那時候我挺純情的,對她一點兒邪念都沒有,她是我心裡的女神,多餘的事兒我想都不敢想。

後來有一天晚上,我和林芳正好搭同一輛公交車,車上人不多,她被兩個技校的流氓給纏上了。

當時我也怕,不知道哪兒來的一股勇氣,衝上去推開兩個流氓,然後趁着車到站,拉着林芳的手轉身就跑。

不知道跑了有多遠,我跑得喘不上氣了才停下來,一回頭看見林芳臉漲的通紅瞪着我。

她急匆匆地擰開我的手:「你鬆開。」

我趕緊把她的手腕鬆開,林芳揉着手腕往後退。

「天這麼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我自己回家。你,你別跟着我……還有,今天的事,你不准跟任何人說。」

她說完就扭頭跑了,好像我比那兩個小流氓更可怕,和我說過一句話,比被兩個小流氓欺負更丟臉似的,連一句謝謝都沒和我說。

後來沒過幾天,我課間上廁所的時候被一群男生堵住了,一伙人二話不說就把我打了一頓。我那個時候又瘦又矮,根本不是他們的對手,只能護住頭,任由雨點一樣的拳頭落在身上。

他們打了一陣,抓着我的頭髮讓我站起來,我眼前迷迷糊糊的,聽見有個人在說:「聽說你小子喜歡喝尿,今天讓你喝個夠。」說完,他們就把我的頭往尿斗里按。

我嚇得魂不附體,當着這麼多人的面,要是被按着喝尿,我還怎麼做人?以後我走到哪裡都會有人笑我,一輩子都洗刷不清!

「劉虎,我,我沒得罪過,我們是同學,你幹嘛要打我?「我求着那個抓着我頭髮的人。」

「你是沒得罪過我,你他媽的得罪的是我大哥。你不知道林芳是誰看上的人?還敢纏着她?晚上纏着要送她回家?!別抵賴,都有人看見了!」

「我沒有,她被流氓糾纏,我是想救她的,不信你去問她。」

」呵呵,我問過了,林芳善良,她怕你挨揍,說根本沒見過你。你可真無恥,不但臉皮厚,還說謊!給我喝尿吧你!「

」我,我沒有!「

我拼命地反抗,雖然打不過他,但人到了絕境,力氣會大得超出想象,這五個男的都按不住我,只好又把我打了一頓。

後來是政教處的人把我救出來的,我被打斷了兩根肋骨,高燒了三天,我姑媽不肯付醫藥費,扔我在醫院裡自生自滅,還是好心的醫生不忍心,追到我姑媽家裡連番罵了幾天,她才肯給我錢看病。

比起身體上被打得疼,我的心更像是被刀子捅透了一樣,一陣陣地鈍痛,我特想問林芳為什麼要這樣?我救了她,她卻這樣對我。

傷好後,我沒再回學校。

學校老師來勸了我好幾遍,讓我回去讀書,說我這樣的全校前十名不讀書太可惜了,而且不讀書,我能有什麼出路,可我真的不想再回那個地方,不知道回到那裡等着我的是什麼。那段時間,我常常好幾天都不說一句話,看什麼都感覺是灰的。後來想想,那時候的心情就和地獄一樣。

傷好後我正好滿18歲,我姑媽說她對我已經沒有監護義務了,把我從家裡趕出去。那是我的別墅,要走也應該是她走!可我勢單力薄,哪裡斗得過她。

正好當時在徵兵,我就進了部隊。我當兵的想法很簡單,一個是強身健體,以後誰也不能欺負我,第二個就是有口飯吃,有張床睡,離我姑媽遠遠的。

部隊的生活非常簡單規律,連隊領導和戰友人都很好,我這才漸漸想開了許多,性格比以前還要開朗,不那麼悶了。

當兵第二年,連長忽然找到我,說有人要見我。這個人是我爸媽生前的律師,也是他們最信得過的好朋友,叫韓坤。

韓坤告訴我,我爸生前是通市商會的會長,名下有八家公司和十二個夜總會,還有大大小小的房產地產,債券基金,在我爸死後,一直由物管會在代理,按照遺囑,在我十八歲成年的時候全部由我繼承。他本來去年就應該來找我,遇到事兒耽誤了一年,這次來找我就是為繼承遺產。

」小伙子,簽字吧,讓你晚了一年成為通市首富,多多擔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