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察局,我打電話給法務部的律師,讓他過來保釋我。湯芸也跟着一起過來,畢竟我現在的形象非常不好,腳上沒有穿鞋子,頭髮隨便用手抓了抓,衣服更是有些凌亂。

不過看着楊瑞跟楊茹兄妹,我卻覺得很解氣,當眾讓我難堪,我就敢當眾打你。大不了就是賠點錢,這點錢我還是賠得起,我比較好奇的是,他們到底是拿了誰的錢,來敗壞我的名聲。

還是單純覺得我現在混好了,心中有口氣憋着了,就想要來鬧鬧,這是單純的羨慕嫉妒恨嗎?

那可就讓人覺得搞笑了,如果楊瑞不出現,這輩子說不定我都不會想起他,實在是沒有什麼可想的,完全就是一個人渣,當我知道跟夜陽那一夜的真相時,他就在我心中是個死人的位置。

當年沒有打到他,現在讓我打到了,心中出了爽就是爽,至於楊茹當年是個小丫頭,我不會怪她,最多就是貪婪了點。人性上根本就沒有那麼壞,但是現在看來,她可是比她哥更加陰狠毒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