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小娟的嫌疑,要從十一年前的「肖青青案」說起。

當年肖青青案發後,警方調查到她的賬戶里有一筆來歷不明的存款,價值高達六十多萬,警方花了精力調查,最後只能查到這筆錢來自國外一個賬號,無不能查清這筆錢的具體來源。

肖青青遇害後,這筆錢按照法律遺產繼承權判給了她一雙子女,但因為當時子女還小,又跟外公外婆住在一起,這筆錢自然也就到了肖青青的父母手裡。

照理說,肖青青賬戶上有這筆錢,生活物質應該也不錯。然而並非如此,肖青青當時經濟十分拮据,住着不到四十平的房子,日常生活用度也是按照最勤儉的來,包括每天起早摸黑到紡織工廠上班,還跟小叔子借了幾千塊應急……她明明可以可以選擇更好的生活,卻選擇一種最苦的生活。

賬戶上那筆錢,從到賬之後的幾年裡,她一分錢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