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自己挺混蛋的,不是因為杜魯罵我,在他開罵之前,我就已經很不是滋味。杜魯大我七歲,但他的心智還像個小孩子,除了花錢和賭氣,就剩下花天酒地了。邵名揚拉了一些人馬給我,但這些人不是什麼打手,只是開辦公司所需要的各個方面的人才。我學石嚴,找了個寫字樓把他們安置進去,租金只夠半年的。成敗就在此一舉,半年——夠用了。

那天離開的時候,我給杜魯留下名片,說保證會還給他錢。他一次電話也沒給我打過,交人要交心,我欠他的,得賠禮道歉。

周五,下了半天的雨,因為太陽暴曬,不過一個小時地面又回復到原來的乾燥。我主動邀請杜魯去KTV唱歌,給他找小姐。我也想知道知道,一個能在漁檔口吃海鮮的人,到底能有錢到什麼地步。

他還是不太爽我:「鄭強,你別假惺惺的,上次的事沒完,我也不會和你這樣的騙子交朋友。」

「那是那是。」我給他倒酒,招呼媽咪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