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景致不知道怎麼面對那荒唐的一夜。

第二天一早,她小心翼翼的從他懷裡鑽出來,換了衣服就跑。

又不能回黎家,只能去死黨江暖暖那邊先躲個幾天養養身體。

江暖暖開門看見她的時候,還笑話她,說她走路的樣子感覺整條腿都在發抖。想起昨晚發生的事情,黎景致氣的半天沒說話。

在江暖暖那兒養了好幾天,身上的吻痕還是沒消乾淨,黎景致實在沒法子,讓江暖暖給她弄點藥膏抹抹。

滿脖子的吻痕,她怎麼出門?

記得那天一早,她慌亂的陵家跑出來的,路人看她的眼神都帶着同情,好像她經歷了什麼慘無人道的虐待似的。

江暖暖笑的前仰後合,卻還是給她買了些去淤青的藥回來。

「也不知道有沒有用,用外傷藥去擦吻痕的,還是第一次見。」江暖暖說着,又笑翻了,「看來小別勝新婚這個說法是正確的,你們三年沒見,陵懿是不是憋了三年的分量一次性都給你了?」

黎景致臉頰通紅,「你瞎說什麼呢,我跟他結婚的原因你也不是不知道。」

江暖暖放下藥膏,聳了聳肩,「景致,你呀,就是太好說話了,性格太軟。當年要是我,死都不會妥協的。」

當年,也是一場酒宴。

黎家敗落,黎父四處求人注資,每場交際酒宴都必定到場。

那時候黎景致接到電話說黎父喝醉了,讓她去接人。結果還沒接到黎父,卻被陵懿一把抓住,摁在床上,奪走了她的貞潔。

到今天,黎景致也沒想明白,到底是自己走錯了房間,還是通知自己的人說錯了房間號。

那時候的黎景致剛上大學,還是個嬌嫩的學生,發生了那件事之後,嚇得魂不守舍,幸好江暖暖一直陪着她。

「嫁給一個強女干你的人,你心裡也委屈吧。」江暖暖也嘆了口氣。

黎景致頓了頓,神色暗淡,「那時候,我也沒得選。」

那時候黎氏落魄不堪,嫁給陵懿,至少還能挽救陵氏。

「事情都已經這樣了,我只希望,陵懿那王八蛋現在能對你好點。」江暖暖摸了摸下巴,「據說,男人只要對女人產生足夠強烈的欲望,從某些方面來講,也是動心的表現。」

「暖暖,你這是小-說看多了。」

「可小-說上面說的也沒錯嘛。張愛玲那一句話廣為流傳不是嘛,通往女人心靈的通道是陰道。男人也一樣吧,陵懿對你那麼有『性』趣,你倆這婚姻從床上談起,真的能先婚後愛也說不定。」

黎景致搖了搖頭,對於這個看法並不認同。

昨晚,陵懿並沒有認出她來,要是認出來了,會不會碰她,還真的不一定。

黎景致揉着額頭,這話還是沒敢跟江暖暖說,因為江暖暖這個大嘴巴,肯定咋呼的全世界都知道。

「對了,我有件禮物要送給你!」

「什麼?」

「你換衣服,跟我去了你就知道了。本來還想等我取過來拿給你當做驚喜呢,但是你也知道我性子急,什麼都憋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