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希擺弄着指甲,先把自己當成貴婦人來使,道:「當初你沒把戶口本帶走,我很感謝你,畢竟我還能用來辦一些事情。」

楊夜蓉一聽,她畢竟是對自己有感謝的,那拿到小几千萬肯定沒問題。

「可是……」楊希湊近她,悠悠道,「把自己女兒賣掉,可是犯罪啊,你知道嗎?」

「哪裡……我沒有,我只是在給你找婆家。」楊夜蓉至今不承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誘拐哄騙婦女,強行發生性關係,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會有相應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