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聽聞這話一張臉憋得通紅,不知如何作答。

按照流程來確實是他的過錯,可是眼下是如何把這個問題回駁的沒有一絲紕漏。

未等法官想出一個合理的解釋,何生又繼續說道。

「另外被告二號曾從證人一號公司里竊取了一份文件給了一個不知名的人,由此可見這份標記着秦總的合同真實性有待質疑。」

被告二號是楊阮宣。